1. 食品 处理 区 应 保持 良好 通风, 及时 排除 潮湿 和 污浊 的 空气。 空气 流向 应由 高 清洁 区 流向 低 清洁 区, 防止 食品、 餐饮 具、 加工 设备 设施 污染。
2. 烹调 场所 应 采用 机械 排风。 产生 油烟 的 设备 上部, 应加 设 附有 机械 排风 及 油烟 过滤 装置 的 排气 装置, 过滤器 应 便于 清洗 和 更换。
3. 产生 大量 蒸汽 的 设备 上方 除 应加 设 机械 排风 装置 外, 还 宜 分 隔成 小 间, 防止 结露 并 做好 凝结水 的 引 泄。
4. 排气口 应 装有 易 清洗、 耐 腐蚀 并 符合 本条 第十 二项 要求 的 可防止 有害 动物 侵入 的 网 罩。
5 . 采用 空调 设施 进行 通风 的, 就餐 场所 空气 应 符合 GB 16153《 饭馆( 餐厅) 卫生 标准》 要求。
2. 烹调 场所 应 采用 机械 排风。 产生 油烟 的 设备 上部, 应加 设 附有 机械 排风 及 油烟 过滤 装置 的 排气 装置, 过滤器 应 便于 清洗 和 更换。
3. 产生 大量 蒸汽 的 设备 上方 除 应加 设 机械 排风 装置 外, 还 宜 分 隔成 小 间, 防止 结露 并 做好 凝结水 的 引 泄。
4. 排气口 应 装有 易 清洗、 耐 腐蚀 并 符合 本条 第十 二项 要求 的 可防止 有害 动物 侵入 的 网 罩。
5 . 采用 空调 设施 进行 通风 的, 就餐 场所 空气 应 符合 GB 16153《 饭馆( 餐厅) 卫生 标准》 要求。